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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八师石河子市突出贡献优秀人才评选表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2-06    来源:师市党委组织部


关于开展八师石河子市突出贡献优秀人才

评选表彰的通知

 

各团场、企业、街道、镇党委,市人大、政府、政协党组,师市党委各部、委、办,师市各委、办、局、处、人民团体、院校党组(党委、支部),各党工委:

为进一步落实人才激励政策,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推进人才强师市战略顺利实施,师市党委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第一届八师石河子市突出贡献优秀人才奖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为标准,大力表彰十八大以来为师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进一步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充分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业、创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为师市在兵团范围内率先实现小康社会贡献聪明才智。  

二、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八师石河子市突出贡献优秀人才奖推荐人选应是在师市各行业各领域创新引领、重大项目创新支撑、重大技术攻关、关键技术合作等方面贡献突出的优秀人才,以及在服务师市经济社会发展、经济技术合作等方面的援疆人才、外籍技术人才、专家和合作团队(负责人)。

(二)本次评选优秀人才20人以内,师市党委、政府向八师石河子市突出贡献优秀人才奖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一次性奖金5万。

三、评选条件

推荐人选必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政治觉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较强的专业技能为师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具有创造性的研究成果,或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获得国家或自治区()、兵团科学技术奖励或专利奖等奖项(排名前三者)

(二)在完成国家或省()重点工程、重大科技项目和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引进消化高新技术中,创造性地解决重大技术难题,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三)在社会科学研究方面,学术造诣深厚,研究成果有独到见解,以排名前三作者出版或发表过在学术界和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著作或学术论文,并获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四)长期工作在教学第一线,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教学教研成绩显著;或在学科建设方面成绩卓著,影响较大,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教学名师等奖项或作为前三作者、通讯作者发表影响较高的SCIEISSCI等收录论文。

(五)长期工作在防病、治病等卫生工作第一线,技术精湛,多次成功治愈疑难、危重病症或在一定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较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或在卫生科研方面获得同行公认的、具有标志性的研究成果,获得国家或省()级科研成果奖等奖项或作为前三作者、通讯作者发表影响因子较高的SCIEISSCI等收录论文。

(六)长期在农业生产、科技推广第一线工作,在成果转化、技术改进和推广服务等方面贡献突出,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七)在新闻出版、文化艺术、体育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或为国家赢得重大荣誉,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重大贡献,在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获奖项排名前三)

(八)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等领域,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对推动专业领域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并为国内同行所公认。

(九)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推荐者以其2012以来的工作实绩和教学科研成果为主要依据,兼顾长期贡献。具有自主创新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长期在基层、一线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才优先推荐。

四、评选方法和程序

八师石河子市突出贡献优秀人才奖评选,由师市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整个评选工作从201825日开始,到310日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5日至14日)。拟制下发评选工作通知,通过师市政府协同办公系统、石河子市电视台、石河子日报、石河子绿洲网等媒体在全师市范围内内宣传发动,召开师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会议,安排部署。

(二)推荐呈报、审查阶段(215日至28日)。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根据评选条件对推荐人选进行初评,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后填报材料统一报送。

(三)评审阶段(31日至4日)。师市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人选的审查工作等情况进行评审,确定拟表彰人选。在组织评审前,充分征求纪检监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安全监管、财税等部门意见,不符合评选表彰条件的不进入评审会评议。

(四)公示阶段(35日至9日)。对评审会议产生的拟表彰人选进行公示,对公示期间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及时查证核实。经查实不符合评选表彰条件的,取消其评选表彰资格。

(五)命名表彰。310日前报师市党委、政府对拟表彰人选授予八师石河子市突出贡献优秀人才奖称号,颁发荣誉证书,享受相关待遇。

五、报送材料要求

(一)填写《八师石河子市突出贡献优秀人才申报表》(附件1)一式2份、《八师石河子市突出贡献优秀人才评选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

(二)提供以下纸质材料:

1、提交能够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实绩的论文、著作、获奖证书等原始材料(审核后退还)。

2、主要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技能资格等级证书和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封面、封底、目录复印件)和发表的学术论文(所发表刊物封面、封底、目录和论文内容复印件);其他佐证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由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查验原件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审核人签字并左侧装订成册。

(三)所报材料中,凡涉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方面的成就,必须有上级行政单位的证明,团场和企业申报者填写经济效益的成就,应有上一级财务、统计管理部门的证明。

上述材料电子版同时报送。请参选人员做好报送材料的备份工作,报送的材料评选后不予退还。

(四)材料受理部门及时间:

推荐人选资料的收集、汇总、初审部门分别是:师市农林牧局负责农业行业推荐人选、师市人社局负责工业行业和技能人才人选、师市教育局负责教育系统推荐人选、师市卫生局负责卫生医疗行业推荐人选、师市党委组织部负责不属于前四类推荐人选的材料。(民营企业单位或个人由所在街道或所属行政管理部门呈报)

各单位上报推荐人选材料时间是2018215-25日,各行业主管部门于227日前将初审推荐人选材料的纸质、电子版报师市党委组织部人才办。

《八师石河子市突出贡献优秀人才申报表》、《八师石河子市突出贡献优秀人才评选汇总表》在石河子绿洲网(党建网)下载。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对推荐评选工作的领导,做好动员部署工作,有计划、按步骤落实评选工作要求。要责成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评选表彰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各单位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推荐八师石河子市突出贡献优秀人才奖人选。

(三)各单位要借助此次评选表彰活动,加大对人才工作的宣传力度,为人才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组织部联系人:谢宏  魏瑜廷

联系电话:20695152069513

   箱:bashizzbrcb@126.com

人社局联系人:张岚

联系电话:206810015909932988

   箱:422436954@qq.com

农林牧局联系人:李智

联系电话:201247215299958253

   箱:409094203@qq.com

教育局联系人:陈飞林

联系电话:206815318034828820

   箱:935996519@qq.com

卫生局联系人:张俊

联系电话:2012561133699334444

   箱:1049291651@qq.com

 

附件:1.八师石河子市突出贡献优秀人才申报表.doc

2.八师石河子市突出贡献优秀人才评选汇总表.doc

 

  

八师石河子市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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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八师石河子市远程办]